废止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分别为: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消除白色污染的决定》(琼府〔2000〕16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城镇园林绿化建设的通知》(琼府〔2001〕52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2006〕42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2006〕65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6〕61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椰岛杯”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城镇化又好又快发展的通知》(琼府〔2007〕76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海南省“十一五”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总体计划的通知》(琼府办〔2007〕134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水泥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08〕13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海南省城镇公用事业(照明)附加费收支管理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09〕45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城市照明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0〕176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琼府办〔2013〕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