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朋友”拿工程,给情妇买车买钻戒 海南省地矿局原副局长孙英辉

  受贿670余万元获刑十年半

2017年1月23日,孙英辉和情妇李某受审时,两人全程无交流(据法制晚报)2017年1月23日,孙英辉和情妇李某受审时,两人全程无交流(据法制晚报)

  从贪色到腐败,这是许多官员堕落的轨迹。孙英辉是极典型的一个。想要“金屋”藏“娇”时,想给情妇买钻戒钱不够时,想为情妇买豪车时,孙英辉都会想起那些商人“朋友”们。

  这位国土资源部厅级官员,先后在海南、陕西和北京三地工作,曾任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副局长、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国土法律中心”)主任,三地均养有情妇。正常的工资收入难抵昂贵的“感情”支出,孙英辉似脱缰野马,在贪腐路上“驰骋”、堕落。

  记者近日获悉,孙英辉最终因受贿670余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同案受审、获罪的还有孙的一个情妇李某,她原是陕西省安全监督生产管理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调研员,因与孙英辉共同受贿1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宣判后,孙英辉和李某均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作出维持原判的裁定。据中国青年网

  1“友情”是“腐蚀剂”帮“朋友”拿工程安排工作

  落马官员身边几乎都有商人“朋友”。“朋友圈”正成为导致官员贪腐的一大“陷阱”。这些“朋友”间的“礼尚往来”,深层多隐埋着权钱交易等腐败行为。

  孙英辉在海南省地矿局任副局长期间,分管行政管理、基建等工作。据其上司、时任局长回忆,孙任职期间,地矿局主要搞了三项基建工程,分别是海南省地矿局博地东苑职工住宅楼、海南省地质医院改扩建项目和海口市南沙路88号工程。

  在这三个项目中,孙英辉均未能抵住“友情腐蚀”。他供述,2004年9月,地矿局所属的地质医院改造扩建及配套工程启动,他让朋友蔡某提前介入了图纸的设计和工程报建,并让蔡某以南通一公司名义承包了地质医院改造工程。

  同是2004年,海南省地矿局启动老楼改造建设工程(即88号工程),孙英辉也让蔡某参与项目前期工作。2005年底招投标时,他让蔡某找了很多公司进行围标。最终,广西一公司中标并签订了合同,该公司背后实际是蔡某。

  另一个工程被行贿人何某拿下。何某作证,2002年,他听说海南省地矿局要盖职工集资房,就通过在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当领导的亲戚找到孙英辉。后来,孙英辉同意把博地东苑工程给他做。2002年底,何某挂靠海南省第一建筑公司中标。2003年4月,何某作为海南省一建合同委托代理人,跟地矿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孙英辉还帮朋友的儿子安排工作。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国土资源局领导吴某承认,他想让孙英辉帮助其大学毕业的儿子进入国土法律中心工作。2009年10月,他到北京请孙英辉吃饭,并给了孙30万元。当月,孙英辉便安排他儿子到国土法律中心实习,后正式调入。次月,他再次到北京请吃饭,并给了孙英辉20万元。

  孙英辉的下属证实,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的人事权是独立的,当时招录人员由主任孙英辉说了算。2009年,按照孙英辉决定,吴某儿子调入法律中心工作。孙英辉也承认,实习一段时间后,在没有参加考试、走公开招聘的情况下,他安排人把吴某儿子转为正式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