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记者从省政务服务中心获悉,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今天发布了《关于发布海南省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目录(省级第二批57项)的公告》(以下简称《目录》),公布了我省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目录(省级第二批57项),目前省级“不见面审批”事项已有552项,占事项总数51%。
据介绍,省政府于10月9日印发《海南省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实施方案》明确,各级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中,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或提供服务的事项,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申请人必须到现场申请办理的事项(如不动产登记中确需申请人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外,其他事项都将纳入“不见面审批”。10月11日我省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改革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省梳理“不见面审批”事项等工作,各单位积极响应,纷纷制定本单位实施计划,全面梳理“不见面审批”事项。11月28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我省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目录(省级第一批495项)。
此次《目录》公布的事项涉及 省工信厅、省人社厅、省档案局、省民宗委、省海洋与渔业厅、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社保局、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等单位。自2017年12月29日起,《目录》中的审批事项可通过互联网实现“全程网办”。
据了解,12月20日,我省不见面审批办件量总数为17025件,其中省级16658件、市县 298件,乡镇69件,为我省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和优质的政务服务。
(原标题:便民!海南57项事项12月29日起可实现“全程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