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通讯员林小映)郑某是临高人,今年6月因盗窃他人电动车被公安机关抓获。记者21日从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获悉,郑某因盗窃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在今年6月19日的凌晨,郑某在海口市秀英区水头村盗走冯某一辆电动车,后将该车藏匿于科技大道的一个小区电动车停放处。当天下午4点许,公安民警根据被盗电动车GPS定位,在该车藏匿地点布控,将前来取车的郑某抓获。民警当场缴获被盗电动车。经鉴定,被盗电动车价值2170元。案发后,民警将该车发还给被害人冯某。
秀英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对郑某的犯罪事实、证据、罪名予以确认,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