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是生命带,驾车和乘车时都应当自觉系上安全带。1月2日下午,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近期部分有不系安全带行为的车辆予以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据了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未使用安全带的,除罚款50元外,还要记2分。乘车人不使用安全带的,给予罚款50元。

  调查显示,在正面碰撞事故中,系上安全带可以使死亡率减少57%,侧面撞车时可减少44%,翻车时可减少80%。当车速为40km/h,不系安全带发生碰撞时人体受到的冲击相当于从6米高空垂直落到混凝土地面。

  曝光车辆:琼A00T16 琼A0A252 琼A0AQ97 琼A0B830 琼A0C680 琼A0CW32 琼A0D226 琼A0DH45 琼A0E039 琼A0E517 琼A0EF78 琼A0ES07 琼A01K25 琼A06D00 琼A06N80 琼A08H35 琼A08M58 琼A0096A 琼A0136A 琼A0179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