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符雄助 )海口男子冯某因欠下网贷无力偿还,铤而走险抢劫酒店偿债。记者2月25日从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获悉,法院以抢劫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不许动,动一下就捅死你……”2017年11月7日23时许,一名身穿蓝色雨衣、头戴蓝色雨衣帽子的男子突然跳进海口市龙华区金星路某酒店前台,举着明晃晃的水果刀威胁前台接待罗某,随后男子打开前台抽屉,将抽屉内的钱抢走。

  “如果报警就捅死你!”拿到钱的男子扔下一句狠话就夺门窜出。惊魂未定的罗某赶紧拨打报警电话。接警后,派出所迅速出警,几名民警将逃窜至海垦路上的该名男子抓获。

  据了解,该名男子姓冯,无业,因欠下网贷无力偿还,铤而走险抢劫酒店偿债。

  据冯某交代,他接触网络贷款后发现这种分期贷款平台手续简单,放款速度快,花起钱来非常方便。

  网络贷款虽然程序简单、门槛低无抵押,但是利率却高得惊人,眼看着还款日期已过,冯某还有7000多元没有还上,信贷公司追讨欠款的电话让他寝食难安。

  几经思虑,曾经当过酒店员工的冯某知道一般的酒店前台深夜就一个服务员值班,遂萌生抢劫酒店前台的念头。

  2017年11月7日20时许,怀揣着雨衣、口罩、水果刀的冯某打摩的来到海口市龙华区金星路某酒店对面蹲守,一直等到晚上23时,酒店前台只剩一名服务员的时候,冯某穿上雨衣、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跳进酒店前台,威胁前台接待罗某不许动,将前台抽屉内的人民币3538元抢走。

  冯某因涉嫌犯抢劫罪于2017年11月7日被抓获,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8日被逮捕。2018年1月19日,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以暴力胁迫的方法抢劫他人财物人民币3538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冯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被抢钱财已发还被害人,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冯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冯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宣判后,冯某表示服判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