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23时许,陈某醉酒后驾驶车牌号为琼A5**33的红色小型轿车在城南路惠民批发超市路段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致使对方车主受轻微伤。交警到场后,发现陈某满身酒气,存在酒驾的嫌疑。经检测,陈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8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陈某已被依法刑拘,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月3日0时许,赵某醉酒后驾驶车牌号为琼AE**71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龙昆北路申鑫国际广场路段时,由于操作不当冲进位于龙昆北路的龙昆沟内,致使其受轻微伤,车辆受损的单方事故。经检测,赵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高达24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赵某已被依法刑拘,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以上的事故案例和数据不仅是为某些常抱侥幸心理饮酒驾驶的驾驶人敲响警钟,同时也体现出交警部门针对整治酒驾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为进一步加强夜间道路秩序的管理,下一步,海口交警将始终坚守在岗位上,不间断地开展夜间酒驾专项整治行动,也将继续加大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严查、严治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减少因酒后驾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作者:陈世清 林馨 肖帅 邓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