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实习记者刘培远 通讯员张迅 摄影报道) 5月15日,商报记者从三亚火车站派出所获悉,5月14日,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田某到达三亚火车站购买车票乘车,但他怎么也不会想到,他进站后的一举一动早就被三亚火车站民警看在眼里,就在他准备通过闸机口时,民警上前将他抓获。
田某对于自己成为网上在逃人员感到很吃惊,自己不过是花钱在老家那边嫖了一次娼,虽说违法,但为啥就弄了这么大动静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了呢。据了解,田某在老家经一名中介王某牵线搭桥,在一个偏僻的日租房嫖宿了一名20来岁的年轻女子,事后田某付给了王某300元嫖资后离开。然而,他却不知道那名20来岁的年轻女子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称被田某强奸,当地派出所遂将王某抓获,由于找寻田某未果,当地警方将田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警方提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椰网编辑:吴晓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