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3日,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七届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的决定》,不仅标题很长,文章很长,信息量也很大。
这份《决定》共分为12条46点,虽然很多内容是以习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为蓝本,但其中还是有很多更加具体的信息。
1、在全省开展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大学习、大宣传、大行动
《决定》第一条第3点提到,要在全省开展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大学习、大宣传、大行动,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和七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调查研究、抓好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工作结合起来,引导全省上下深学细悟做实。
2、编制全国最少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决定》第二条第6点提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全自由贸易试验区审批“一张网”“一枚公章管审批”,编制全国最少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探索“多规合一”下的“零审批”,最大限度取消十二个重点产业的生产经营许可证。
3、实行最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措施
《决定》第二条第7点提到,实行最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措施,完善房地产调控机制,坚决防范炒房炒地投机行为,防止房价大起大落。
4、努力建设亚太供应链中心枢纽和国际快递航空货运枢纽
《决定》第三条第9点提到,促进与沿线国家和地区航线港口的合作对接,扩大第五航权开放,努力建设亚太供应链中心枢纽和国际快递航空货运枢纽。
5、成立国有控股的海南国际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
《决定》第四条第12点提到,成立国有控股的海南国际交易所集团有限公司,积极引进境内外战略合作者,加快设立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产权、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