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上午,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5月29日上午,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

  5月29日上午,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会议发布了《海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整改方案》中明确,确保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只升不降、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全面巩固。

  据悉,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12月23日向海南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海南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省长沈晓明任第一副组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毛超峰任常务副组长、相关省领导任副组长的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在多次现场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多场会议研究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只升不降、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的工作目标。力争到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生态安全屏障得到全面巩固。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2%以上,全省城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保持在98%以上,主要河流湖库、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不低于95%,县城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