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琼山区旧州镇雅秀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蔡夫敏失职失责,造成不符合条件的农户被纳入贫困户问题。 2013年,蔡夫敏在识别贫困户的过程中,明知蔡某忠长子蔡某是国家公务员,仍将蔡某忠户列入贫困户名单上报镇政府,将不符合条件的蔡某忠户被纳入贫困户,并获得国家帮扶资金5.87万元;2014年,蔡夫敏在识别贫困户的过程中,调查不够深入全面,未能综合考量黄某贵家庭经济情况,致使不符合条件的黄某贵户被纳入贫困户。2018年4月16日,蔡夫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警醒,引以为戒,自觉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确保有关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脱贫攻坚作为极为重要的大事乃至首要工作抓牢抓实,切实提高站位,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不折不扣抓好问题整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决纠正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坚决查处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腐败行为,严肃问责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有关单位,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原标题:通报!海口这3起扶贫领域失职失责人员受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