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公开宣判大会现场。 洪坚鹏 摄图为公开宣判大会现场。 洪坚鹏 摄
图为公开宣判大会现场。 洪坚鹏 摄图为公开宣判大会现场。 洪坚鹏 摄
图为两名被执行死刑的罪犯。 洪坚鹏 摄图为两名被执行死刑的罪犯。 洪坚鹏 摄

  中新网海口6月26日电 (洪坚鹏 宋研)6月26日,国际禁毒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琼山区人民法院对一批毒品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其中8人被判处死刑、死缓,2人被执行死刑。

  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毒品犯罪案件2案11人进行了一审宣判。毒品犯罪案件被告人施良策、王海晴等六人于2016年贩卖、运输冰毒等多种毒品,并容留他人吸毒。施良策、王海晴等三人被海口中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死缓,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

  在另一案中,被告人郑湘雄、黄锦安等五人因犯制造毒品罪,被海口中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死缓。从2016年到2017年,郑湘雄、黄锦安等人购买制毒原材料麻黄素,在广东省汕头市租赁厂房制造毒品,至2017年1月被警方查获,缴获冰毒半成品达1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