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至2017年底,海南省机构代码向统一代码的过渡基本完成,34万个体工商户、13万法人及其他组织已100%完成换(赋)码,错码率在全国各省市中处于较低水平,长期以来存在的“多头赋码、多码并存”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这是海南日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获悉的。

  据介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1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机构类别代码、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和校验码5个部分组成,并对涉及到的组织机构、法人、其他组织、组织机构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概念作出了规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唯一性和稳定性,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在主体存续期间,不管其信息发生什么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今后,我国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相关基本信息作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数字身份证”,成为管理和经营过程中法人和其他组织身份识别的手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便利了企业。过去,企业从注册到营业要跑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获取工商注册号、纳税人识别号等多种登记证号。改革后,多码改一码,多次办理改为一次办理,市场主体办事手续简化,有效节省了时间成本。另外,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识别主体身份,并对信息进行关联比对分析,为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创造了条件。同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还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这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机制打牢地基,为政府监管和服务提供支持。

  (原标题:海南省机构代码向统一代码过渡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