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区立新村党支部副书记陈明师、天涯区立新村委会委员陈晓亮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等问题。2014年7月至12月,陈晓亮在贫困户申报和脱贫验收工作中敷衍应付、乱作为,在未按规定开展入户调查和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的情况下,自行编制“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贫困户初选名单公示”及“减贫农户收入调查表”等资料,致使本应于2015年度脱贫退出的1户贫困户于2016年12月才被确认退出。时任村党支部书记的陈明师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作风不扎实,对精准识贫政策及工作情况不了解、不掌握、不督促、不作为,负有领导责任。此外,陈明师还存在违规使用村集体土地租金外出旅游、发放春节补助,以及违规接受危房改造户宴请、收受礼金等严重问题;陈晓亮还存在私自截留村集体土地租金问题。2018年10月,陈明师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陈晓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