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 通讯员 王毅)12月4日,因为携带违禁品被拒绝进站的李女士站在白马井高铁站进站口外一口气的吃完了所携带的榴莲后,进站乘车。

  12月4日10时许,海口铁路公安处白马井车站派出所执勤民警在白马井高铁站巡逻时发现有一女子因携带违禁品在安检口和安检员发生争执。民警立即赶到安检口,通过一番交谈,才了解到情况。

  民警告诉记者,原来安检员在对该女子行李进行检查时,发现女子的行李里有半个已经打开了的榴莲,散发着比较刺激性味道,依据《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规定,有妨碍公共卫生(包括有恶臭异味)的物品是禁止携带的。而该女子称自己因为比较喜欢吃榴莲,昨天晚上打开了一个没吃完,因为比较贵所以舍不得丢掉,所以才携带准备乘车在车上吃的。

  经过民警的耐心解释,该女子了解到自己携带的榴莲是禁止携带物品后,便在进站口外吃掉了剩下的榴莲,随后进站乘车离开。

  民警提醒广大旅客,在乘坐火车高铁等出行时,一定不要携带《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规定的不能或限制携带的物品,包括有恶臭、异味的水果和食物,避免造成自己行程不必要的耽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