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陈王凤)商报记者3日从海南廉政网获悉,海口两名干部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一、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汀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政务撤职

  日前,海口市纪委监委对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李汀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汀在担任海口市秀英区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超标准公务用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秀英区商务局违规采购负主要领导责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汀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科员,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海口市纪委监委)

  二、海口市秀英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传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海口市秀英区委批准,区纪委监委对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传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传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购物卡,违规接受娱乐安排;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问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未严格依据有关规定正确履职行权,玩忽职守,对管理对象的监管流于形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传伟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