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 (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谢佳宁 通讯员 张海哲 摄影报道) 近日,三亚一男子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导致追尾。目前,该男子已被警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刑事拘留。

  据了解,1月2日21时许,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天涯大队路管员接到报警称,在辖区海虹路和新城路交叉口路段,发生一起两辆小轿车追尾的交通事故。接警后,路管员立即赶往现场。

  经查,彭某(男,48岁)驾驶的云A3**P3号小轿车追尾同向行驶颜女士驾驶的琼B5**59号小轿车,造成两车部分损坏,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在询问时,路管员闻到彭某浑身酒气,疑似饮酒驾驶机动车,随即让双方进行酒精毒物检测。经检测,彭某血液内酒精浓度为268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对此,彭某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悉,彭某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事故,涉嫌危险驾驶罪,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目前,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对彭某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处罚,并依法对彭某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