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南新闻1月14日电 (毛雨佳 蔡莉)日前,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通知,明确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计生部门应向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纠正了其违反上位法的行为。此举源于去年12月,一对海口夫妇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遇阻,将计生部门告上法庭并胜诉,法院向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出了司法建议书。

  据了解,海口的樊小川(化名)夫妇于2013年10月生育一女,因孩子上学问题于2018年5月申请补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遭到海口市美兰区计生部门拒绝。樊小川夫妇遂将后者告上法庭。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海南省卫计委于2016年1月作出的琼卫指导[2016]1号《关于做好实施全面两孩政策近期有关工作的通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和《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内容不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计划生育法》和《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系上位法,该通知系下位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关于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应优先适用上位法。被告依据该通知对原告提出的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请不予受理,属于适用法律错误,应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