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晓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

  研究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等事宜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陈王凤) 1月15日下午,省长沈晓明主持召开七届省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研究《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等文件,听取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实施情况报告。

  会议指出,作为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还存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历史欠账较多、部分市县政府水体治理工程进展缓慢、农业及养殖面源污染没有得到根治、河(湖)长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会议要求,各市县及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主动抓好问题整改,扎实推进各项治污重点工作,深入整治主要污染水体,压实水污染防治责任,补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推进水生态系统修复,全面完成既定工作目标。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六大专项整治”目标考核与问责制度,加强督查,对于未按时间完成任务的,坚决问责。

  为适应自贸区和中国特色自贸港建设的需要,会议研究修改了《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会议要求,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和省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执行各项工作规则,严格按照规则办事,确保政令畅通,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实干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会议讨论了《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关于海南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送审稿)》《关于海南省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送审稿)》《省委省政府2019年为民办实事事项(送审稿)》《海南省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送审稿)》《海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海南经济特区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收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会议决定取消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7项证明事项材料。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