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赵某森因车辆损坏不能行驶停靠金地路福德酒店路段时被民警抓获。赵某森酒后驾车造成三次交通事故,五车受损,一人轻伤一级。经认定,三次交通事故赵某森负全责。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森严重醉酒情况下发生刮碰事故后,不计后果驾驶机动车辆逃逸,危害不特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共造成三次交通事故,致五车受损和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符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构成要件,应以该罪名定罪处罚。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且已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得到被害人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龙华区法院遂做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