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3月17日电 (王子谦 范杰科)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7日发布通知称,该省自今日起重启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旨在减轻缴存职工,特别是购买2017年9月28日前取得出让用地开发建设或采取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新建楼盘的部分缴存职工,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负担。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已回落至85%警戒线以下,可保障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刚需,满足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需求。
根据海南省今日出台的《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且尚未结清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在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情况下,可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海南省于2015年9月30日印发《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同时废止。新办法扩大了贷款对象范围,将贷款额度上限从50万元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调整为70万元且不超过原商业贷款余额,简化了贷款申请资料,放宽银行承办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