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 摄影报道 )海南易发有限公司承包文昌市龙虎山水库投资养鱼19年来,当地村民竟在水库内用大网和小网公开盗捕养殖鱼。受害的严老板告诉商报记者,他们公司承包水库19年来,先后遭遇了两次大规模的偷鱼,2014年6月,他实在忍无可忍,就通过媒体将此事曝光后,偷鱼现象得到有效制止。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从2018年10月份到现在,当地村民公开偷鱼现象再次猖獗,一年经济损失30万元左右,公司报警后警方介入,文昌市公安局公坡派出所负责人称,3天后,如村民仍然在水库设网捕鱼的话,民警将没收其鱼网,并进行严惩。

工人反映:有村民公开在他们承包的水库拉网捕鱼工人反映:有村民公开在他们承包的水库拉网捕鱼

  严先生在海南易发有限公司负责龙虎山水库养鱼工作,他告诉商报记者,2000年文昌市政府为了拉动库区经济,邀请他们公司前去投资该水库从事养殖业,他们公司与龙虎山水库管理所签订了为期20年投资承包合同。最初他们一直亏损经营,2013年才开始好转。可是好景不长。

  严先生清楚地回忆说,以前村民大多趁夜色偷捉几条鱼,哪知2014年6月上旬,有伙人公然大白天使用大型渔网在他们承包的水库内盗捕养殖鱼,管理员前去制止,对方仗着人多仍然明目张胆继续捕鱼,随之而来的是偷鱼的村民胆子越来越大,开着小船,直接将渔网放进水库中央,每天将捕捞上岸的鱼拿到市场上销售。据不完全统计,每次捕捞量达1000多公斤,给他们公司造成数万元经济损失。

  严先生还说,2018年11月到现在,是他承包水库19年来,当地村民偷鱼时间持续最长的一次。这次村民在水库中放有大网和小网,有行驶的小船,还有运输工具,可谓“一条龙”作业,公然将偷来的鱼直接拉到市场去销售,俨然水库是他家的,没有丝毫畏惧感。

  严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2017年,他捕捞鱼6万斤,按市场价每斤5元计算,应该有收入30万元。2018年他们公司向水库投放鱼苗8万元,缴纳承包金1.2万元,可捕捞鱼仅8000斤,按市场价计算,收入仅4万元,当年保守经济损失三十万元左右。让他更没有想到的是,当地村民偷鱼没有收敛,反而更猖獗,让他欲哭无泪的是,每月还要按期给六名看水库的工人发工资。

  严先生说,由于水库库面涉及到翁田、公坡两个派出所。他多次报警后,有一次,翁田派出所的民警赶到现场,他们建议民警坐船看偷鱼者在水库下的渔网,民警一问情况就走了。更让他郁闷的是,今年3月8日巡查发现,有人将渔网下在水库中央,3月18日,公坡派出所、公坡镇政府和龙虎山水库管理所协助将部分渔网进行了清理,可没有想到的是,没有过两天,收缴的渔网又被那些偷鱼的人拿回去继续放到水库里,继续按部就班地偷鱼作业。

  记者目击:盗鱼的网密密麻麻一张又一张

  4月3日上午,商报记者接报赶到龙虎山水库。听说记者前来采访,承包水库的工人说,你们记者只有坐船到水库中央,才能看到偷鱼是多么的猖獗。

  记者上船后,小船大约在水库行走了五六分钟,就在水库的中央,看到库面上密布着大量浮标,工人将小船停下来用手拉扯浮标便能见到水面下的大网,网内偶尔可见数斤重的鱼,但不见捕捞者踪影。工人称,这里有大网一张,小网六七张。偷鱼的人就是这么明目张胆地下网盗窃他们的鱼,作为承包水库的管理人员,他们根本不敢吭声。

  工人让记者看完现场,又指着属于公坡镇管辖的水库岸边,看到有2人在水中,岸上还停着货车,就对记者说,那伙人还在偷鱼。记者于是赶紧说:“把小船开过去,让我们拍一些照片。”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下船后,记者在工人的指示下,在揭开货车上的篷布,在车厢里看到一条条鱼,足有五六百斤。两名村民正将一艘船上黏在渔网上的鱼,一个个用手拿下来丢在塑料框内。

  当地村民:这些水库的鱼是野生鱼

  就在记者拍照时,遭到这伙人的围攻和语言上的谩骂,还让记者将拍的照片删除,不删除,他们会叫来更多的群众。不一会儿,从翁田向公坡方向驶来一艘小船,船上下来4名男子,其中一名穿迷彩服的男子冲着记者说:“有什么事,冲我来。”说着,另一名年轻男子将记者坐的小船上的发动机线拔掉并叫嚣:“你们记者算什么东西。”

  记者采访了一位村民:“你们为什么要捕别人承包水库养的鱼?”这位村民则说:“我们村民不同意水库承包,这些水库的鱼,是自然鱼,是野生鱼,靠近我们村庄,我们村民为什么不能捕捞?”

  派出所:3天后若还发现渔网就进行严惩

  据赶到现场的文昌市公坡镇党委委员王龙华说:“水库的管理权在水利部门,不属于镇政府。我们作为镇政府,赶到现场是维护社会稳定,阻止暴力事件的发生。”王龙华认为,村民之所以到水库捕捞鱼,主要是质疑承包水库的合法性。

  对于承包者承包水库的合法性,负有水库管理权的龙虎山水库管理所所长吕诗琪表示,海南易发有限公司于2000年与本所签订了库面经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是经文昌市水务局备案的。再说,这些村民到水库下网捕捞,就是一种公开偷窃行为。若万一发生溺水事故,其责任又该由谁来承担。对此,他们还多次在水库管理范围,张贴了公告,严禁村民炸鱼、偷鱼,可这些公告当地村民从来都是置之不理。

  据赶到现场的文昌市公安局公坡派出所有关负责人称,派出所、镇政府与水库管理所三方就怎样处理村民在龙虎山水库设网捕鱼的事情进行协商。协商决定由水库管理所向村民于4月3日发通知,禁止村民在水库设网捕鱼,3天内把在水库内捕设的鱼网拆除 。3天后,如村民仍然在水库设网捕鱼的话,民警将没收其鱼网,并进行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