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金昌波

  记者从海南省检察院获悉,2019年5月30日,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蔡积东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蔡积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蔡积东,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指控:2012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蔡积东利用担任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的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承揽、施工检查验收、企业经营等方面为蔡某财等13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