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官网5月31日发布的信息显示,《海南省人民政府推进制度创新 十一条措施》(下称《措施》)和《制度创新成果考核评估办法》已于5月28日印发施行。

  《措施》明确各市县和省政府直属各单位要把握创新原则。着眼中央对海南的工作要求,抓住重点,以点 带面,适度超前。坚持问题导向,从实际工作中发现问题,通过制度创新解决问题,不贪大求洋,但求解决问 题。立足于可复制可推广,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反复用实践检验,不做“夹生饭”。统筹兼顾,既重视原始创 新,又重视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既重视重大创新,又重视“技术革新”。

  要做实前期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中央和省委要求、实际工作需要、基层群众和服务对象期盼,开 展各项前期工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直达一线、直面基层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的专题调研,精准摸排与自身职 能相关的各类难点、痛点、堵点问题。在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开设专栏,向全社会有奖征集创新点子。精心设 计制度创新项目。由省发改委结合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和基层实际需要,每两个月提出一份制度创新项目建 议清单,供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县参考。以部门(单位)为实施主体,编制项目建议书,明确项目路径和预期 成果,向省发展改革委申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