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 通讯员 钟坚)据海南消防救援总队统计显示,今年5月6日入夏以来,海南共发生火灾106起,其中电气火灾44起,生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15起,机动车火灾14起,电动自行车火灾6起。
端午节来临,针对民俗活动较多、气温升高易引发火灾等特点,海南消防救援总队提醒,注意消防安全,谨防火灾。
充电不当 电动自行车易“发火”
今年入夏后,海南有报警记录的电动自行车火灾6起,其中3起是四天时间内连续发生。
5月20日,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三西路人民西里290-1号停车棚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造成82辆电动自行车不同程度受损。
5月22日,琼海市嘉积镇豪华路商业步行街小区3栋附近一停车棚电动自行车发生火灾,18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据调查,火灾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自燃引发。
5月23日,海口市龙华区丁村一群租楼发生火灾,烧毁电动自行车9辆。据调查,火灾为一楼停放的电动自行车在充电过程中电器线路发生短路引发。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依法对群租楼房东处行政拘留10日。
据消防部门调查,电动自行车火灾中充电时过充过载是发生火灾的主要原因。一些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没有过充过载电流保护功能,蓄电池充满之后仍然继续充电,导致蓄电池高温,极板腐蚀引发电池漏液或发热爆炸。如多辆电动自行车同时长时间在车棚里充电时,充电线路导线线径过小、未安装短路和过载保护装置等情况都容易造成充电线路过载、发热或短路引起火灾。
消防部门提醒,电动自行车用户不要在楼道内、安全出口、一楼门厅或家里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要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充电,杜绝超长时间充电。同时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进行集中存放管理,并按照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自驾出游 慎防爱车“自燃”
端午小长假,相信很多有车一族已做好了自驾游的计划。海南消防救援总队提醒广大车主,自驾游一定要注意安全,特别要防范汽车自燃。
5月29日,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春华路蓝色海岸大门处路边一辆小轿车发生火灾;5月21日,临高县波莲镇多贤村一辆小轿车发生火灾。据统计,5月份以来,海南已发生4起小轿车自燃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应引起有车一族的注意。
消防部门提醒,假期开车出门旅行前,一定要对车辆进行“体检”,查看汽车油路各部位有无滴漏现象,对破旧的轮胎和老化的线路及时更换,保证汽车供油、制动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车辆处于技术完好状态。同时,不要在仪表盘上放置气体打火机、空气清新剂等受热膨胀后易引起火灾的易燃易爆物品。
消防部门还提醒,如果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火灾,不要惊慌,驾驶员应迅速停车至路边,关闭发动机,断电下车。如果火势不大,立即用车载灭火器扑救;如果火势无法控制,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并疏散人员到安全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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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十提示”安全过端午
端午节期间,公共场所人流量大,发生火灾的风险也随之增加。在此,海南消防救援总队发布端午节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广大公众和社会单位注意节日消防安全。
提示一:公众不要长时间超负荷使用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外出游玩前要切断家中电源、关闭天然气和燃气阀门、关好门窗。
提示二:家中使用蚊香时,要放在金属支架上,并将支架置于不燃烧的器皿内,不要靠近蚊帐、被单、衣服等可燃物,要与家具、床铺保持一定的距离。
提示三:外出乘坐汽车、火车时,不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要在车厢里吸烟,要留意车内灭火器、安全锤和安全出口的位置。
提示四:进入公共场所时要留意安全出口位置,记住逃生路线。一旦遇到火情,不要慌乱,按照工作人员的指示有序逃生。
提示五:在景区、文物古迹等地游玩要遵守防火规定。不要将还未完全熄灭的烟头丢进垃圾桶,也不要在景区禁止的区域野炊。
提示六:在人员密集场所游玩时请不要拥挤,照顾好老人和儿童,防止发生踩踏事故。
提示七:各地各单位举办民俗活动时,要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章动用明火。
提示八:节日期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值班巡查和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
提示九:KTV、电影院、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明火和进行电焊、气焊操作。同时要加强值班巡查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提示十:一旦遇有火情,请及时拨打119报警;发现身边火灾隐患,请及时拨打投诉电话96119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