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水利建设大提升

  官民共修水利,民间捐修力量突出

  清代,海南水利工程无论是数量还是技术上都有了一定提升。据晚清道光《琼州府志》记载,当时全岛各种小型水利设施多达280处。在这众多的水利设施中,民间捐修的力量日益突出,同时也与主政官员出资倡导修建结合得更加紧密,官员给民间以鼓励,民间也为有政绩的官吏立碑以记之。

  在琼山文盛图,有一头芒沟,发源于儒琴井,流经博静等山,灌溉数十顷田地。每当大旱,村民大多来到此地争抢水源,后来乡绅们召集众乡亲开会,决定在每个水路的分支处,取石条横塞,而于石条上平均凿分水口,“自此纷争始息,而水利亦均沾焉”,体现出村民对水利的珍视与解决纷争的智慧。

  而当村民纷争无法自己解决之时,往往会寻求官府的判定,官员处理水利纷争的最高境界不是判决谁是谁非,而是平衡各方利益使双方妥协,深谙孔子所言“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思想。

  道光《琼州府志》中提到这样一场争讼,道光七年(1827年)儋州大旱,李许都与零春村在湳丹陂争水,讼久不决。至道光十四年(1834年)巡道张堉春堪定蚂蝗山的水由李许都筑陂灌田,如果水有溢出,则让零春村灌溉。如果遇到旱情,则从大江筑坝引水,不得强行分李许都的水。为了补偿零春村,又让李许都资助150文钱给零春村,产生的利息用来筑坝。

  总体来看,随着人口的增加,清代海南的水利工程数量更多,种类更为丰富,开辟了许多土地,供养了大量了人口。如《琼州府志》引《文献通考》中所说的:“琼郡田多倚山垦辟,或海滨斥卤,取水维艰,迩时始知启闭蓄泄之道。近水泉者,甃砖以引之,曰圳;架竹以通之,曰笕;树栅畚土以潴之,曰陂;砌石为门,以时出纳,曰闸;凿木为机,手挽脚踏风转,曰车。”

  加上官吏引导民众勤修水利,“更得良有司察其利病,时其修葺”,终于使得一些区域“四时无旱涝之虞,将化脊壤为膏腴,而耕凿之风可复见于今日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