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海口9月12日电(记者刘邓)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利用“民族资产解冻”为幌子大肆对海南、广西老年人进行诈骗的案件,诈骗团伙的主犯黎锦芳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经查,20世纪90年代,黎锦芳在广西和海南屯昌、定安等地区,以投钱成为“民族资产解冻”会员并以虚假的高额回报不断诱骗会员投钱进行升级及缴纳各种费用的方式对受害人实施诈骗。2003年被广西壮族自治区平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2011年刑满释放后,黎锦芳仍不思悔改,又以“民族资产解冻”及“国际三联公司”为幌子,继续在上述地区对2166人次行骗,共诈骗金额659.271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为了使诈骗得逞,获取更多钱财,黎锦芳在海南和广西发展了一个诈骗团伙。
法院认为,黎锦芳以社会上流传的“民族资产解冻”虚假信息为由头,诈骗人数众多,地域广且大多受害人为老年人,社会影响面广,危害性大,后果严重。且黎锦芳刑满释放五年内继续以同样理由和方式行骗,系累犯、惯犯,其主观恶性大,人身危险性强,依法应从重处罚。虽然黎锦芳现属于75周岁以上老人,综合考虑本案造成的严重后果,社会危害性及主观恶性等因素,依法对黎锦芳不予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