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16时30分许,乐东交警在该县江南一路处对一辆车牌号为琼D7HL93的二轮摩托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麦某不但拒不配合检查,而且民警发现其脸色异常、全身抖动,对民警的提问也言辞闪烁。于是,执勤民警对麦某进行控制,将其带到抱由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尿检,检测结果呈毒品阳性。在事实面前,麦某对吸食毒品后驾车上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经核查,驾驶人麦某存在毒驾、无证驾驶、未戴安全头盔和未随车携带行驶证的交通违法行为。因此,乐东交警对麦某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并将麦某移交抱由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

  交警提醒,毒品在一定程度上让驾驶人产生兴奋,抵抗疲劳,但吸食毒品后驾车的行为犹如一颗定时炸弹,一旦爆发后果将是灾难性的。吸食毒品的行为本身就是犯法,吸毒后再驾车可谓错上加错。在此呼吁广大驾驶人从自身做起,远离毒品危害,真正做到对自己和家庭负责,更要为社会的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