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东方交警依托“路长制”勤务模式,依据预警信息分析研判,追踪摸排,梳理线索,最终查获4辆预警车辆。

  下午1时30分许,琼A97P73号预警车辆,从东方大道大广坝处往三角公园方向行驶,交警大队队员立即实施跟踪拦截,最终在三角公园红绿灯处成功查获该预警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确定为驾驶员驾驶证注销。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19条第一款和第104条第一项,处罚1500元,车辆已暂扣在交警大队紫轩停车场。

  下午2时30分许,琼D62743号预警车辆,从解放西路市委红绿灯处往八所派出所方向行驶,市交警大队队员立即实施跟踪拦截,最终在东花梨街万福隆超市内的一个小巷成功查获该预警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确定为逾期未年检已达报废。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90条第一款和第100条第二款,处罚2100元,吊销驾驶证,两年后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车辆已暂扣交警大队紫轩停车场,并强制收缴。

  下午3时46分许,琼AFZ658号预警车辆,从东海路往东方大道红绿灯处行驶,市交警大队队员立即实施跟踪拦截,最终在东海路红绿灯处成功查获该预警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确定为车辆驾驶员驾驶的车辆未按规定检验。

  目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第95条第一款,处罚200元,车辆已暂扣在交警大队紫轩停车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