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行政拘留一名饮酒驾驶、无证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人。

  12月10日8时19分许,大队路管员在嘉积镇元亨街开展巡逻工作时,发现一辆号牌为琼C1RLXX小型普通客车逆向停放在元亨街邮政支局门口,路管员通过喇叭喊话寻找驾驶人是否在现场,一名自称车主的年轻人朱某(男,18岁,琼海人)从附近的早餐店出现。路管员发现朱某身上带着浓重的酒精气味,便要求朱某出示证件接受查验,并询问车子是否是朱某驾驶的,朱某称自己忘记携带驾驶证,自己没有开车,车子是兄长开的。路管员见朱某闪烁其词有撒谎嫌疑,便从邮政支局调取了视频监控,监控视频中显示车辆确实是朱某驾驶到邮政支局停放的。面对清晰拍摄的视频监控画面,朱某这才承认了自己开车的行为。路管员对朱某进行酒精含量吹气检测,显示164.1mg/100ml。随即路管员将朱某带往琼海市中医院进行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检测报告显示结果为7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12月17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朱某传唤至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处理,通过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查,朱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属于无证驾驶。面对路管员的询问,朱某坦言自己当天跟朋友喝了一夜的酒,第二天开车到元亨街买早餐。对于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朱某称自己刚满18岁,驾驶证已经考到了科目三,当天是趁着家里没人,就开车练练手,谁知道却遇上了交警检查,感到懊悔万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规定,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朱某无证驾驶、饮酒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