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场时长一个多小时的会议上,治理扬尘问题成为唯一“主角”。

  12月18日下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召开督办解决海口市突出环境问题工作推进会,召集海口市政府及市住建、市政管理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求该市加大力度推进解决施工扬尘污染问题,为大气环境和空气质量“除尘”。

  “比如,龙华区坡博坡巷片区棚改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等问题,在两个多月来,群众投诉多达千余次,在多次督办下,问题仍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会上播放的一段视频短片,记录了海口市部分施工工地上存在的扬尘污染现象。

  据悉,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群众举报问题和近几个月来“12345”“12369”热线平台群众举报问题显示,海口市施工扬尘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此前,省直有关部门专门要求海口市对该问题进行重点督办,但收效甚微,施工扬尘污染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

  在有关部门近期对海口市施工工地进行大量的走访分析中可以发现,该市多处施工工地上存在硬质封闭围挡不完全、路面未做防尘硬化、土石方开挖和拆除工程不按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不完全、车辆清洗用水未有效收集处理等扬尘“病症”,亟须强化管理,采取整改措施。

  对上述问题,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指出,其产生的原因一方面在于企业主体责任缺失,未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另一方面,关键在于政府有关部门监管责任缺位,未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执法不严,管理不力;地方政府领导责任不到位,未有效健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制和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办理机制。

  “解决施工扬尘问题,还需要从提高认识、健全机制,以及压实政府、部门和企业责任等方面入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提出了系列整改意见。

  该负责人表示,作为地方政府,海口要高度重视、从严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健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制,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主管部门责任,严格办理要求,强化督查指导,对办理结果严格把关和切实负责;要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完善解决群众环境问题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对反映突出的环境问题,要完善响应、办理、检查、验收等机制,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扬尘污染现象反映出我们政府部门存在履职不到位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高度重视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把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位,并将加强督查督办,以严管重罚的方式强化对工地扬尘管理。”在现场,海口市副市长孙芬表态称,将全面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和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切实解决施工扬尘污染问题。

  另据悉,我省环保部门计划继续跟踪督察,通过开展专项督察行动等措施,持续跟进海口市施工扬尘污染问题整改行动,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