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是脱贫攻坚“两不愁”目标的重要内容之一,记者13日从在琼海市举行的2020年全省水务工作会议上获悉,截至2019年底,我省已提前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建设任务,全省又有77.94万农村人口喝上了干净、安全的自来水,64万建档立卡贫困户饮水安全标准全部达标。
自2016年以来,在全省脱贫攻坚战当中,我省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要让农村居民特别是贫困户能够及时方便地获得足量、洁净的生活饮用水。农村饮水安全多年被列入我省“为民办实事”的事项之一,在“十三五”期间,我省主要针对“十一五”、“十二五”期间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巩固提升,采取新建、扩建、配套改造、联网等措施,通过改造、升级、配套、联网等方式,实施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深化农村饮水安全成效。
2019年,我省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圆满完成131处年度建设任务,又有7.7万农村人口受益。截至2019年底,我省已提前一年超额完成706处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建设任务,总共有77.94万农村人口受益。在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中,我省按照“同网、同质、同价”目标,统筹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三亚、东方、万宁、文昌、儋州、乐东、定安、陵水、琼海、五指山、保亭等11个市县依靠城市供水公司或规模化水厂向农村地区供水,东方92%、三亚83%、万宁82%的农村人口喝上“城市自来水”。
饮水安全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水从自然水转化为生活饮用水的过程中,具体包括开展工程建设、加强工程管护、控制面源污染、保护水源地、检测监测水质等多个环节。为此,我省开始探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业化社会化管理,三亚、乐东、东方、五指山、昌江、琼海、临高等7个市县委托专业公司开展农村饮水安全专业管护。作为主管部门,省水务厅也组织多个工作组到市县开展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督导检查,细化评价标准,实施末梢水监测和周边环境整治,督促落实农村饮水安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