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强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方位排查登记和掌握零售药店购药的发热、咳嗽人员相关信息,保障全市人民健康,从2月11日起,海口市零售药店销售退烧、止咳类药品将实行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根据海口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海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期间药店销售退烧药、止咳类药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海口全市零售药店必须做好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人员的信息登记工作,对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的不得销售上述药品。

  《通知》明确,社区网格管理人员负责收集辖区内零售药店每日购买退烧、止咳类药品的人员信息,并上报社区、街道,由街道统一报送区政府。各区政府、街道、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相关购药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追踪、监测,如发现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者,要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

  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将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对不按照规定进行登记报告的零售药店要及时约谈、责令改正,涉嫌违法违规的要依法进行查处,确保信息登记完整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