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
教育厅宣布,根据当前疫情的发展情况,经综合研判,福建省2月16日后还将继续延迟开学。
2。山东:
全省高等学校、技师学院、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经科学评估并确定,提前向社会公布。
3。广东: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研判后确定,提前向社会发布。
4。安徽:
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幼儿园、托儿所等)2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届时提前向社会公布。
5。江苏: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2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届时提前向社会公布。
6。浙江:
浙江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月底前不开学。浙江省将密切跟踪疫情控制情况,综合研判开学时间,一旦确定将提前公布。
7。重庆:
重庆市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各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在2月底前不得开展线下服务。
8。上海: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并将密切跟踪疫情发展,及时作出研判。此前,上海市政府曾明确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月17日前不开学。
9。江西:
江西省教育厅发布通知,决定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延期开学。通知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3月1日前不开学。
10。青海:
青海省将按3月1日大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春季学期做好开学准备,幼儿园可参照大中小学开学时间可适当延长。
11。甘肃:
甘肃全省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至3月1日以后,在甘肃省教育厅未通知前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提前开学。
12。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内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小学、中职学校、幼儿园等)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
13。黑龙江:
黑龙江各类幼儿园,2020年2月17日前不得开园,具体开园时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普通中小学(含民办)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暂按原定3月2日开学时间执行。如有调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普通高等学校,3月1日以后开学,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另行通知。技工院校,推迟开学。
14。海南: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等)2月24日前不得开学。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相关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一旦确定,省教育厅将提前向社会公布。
15。河北:
根据目前河北省疫情发展情况,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河北省教育厅日前决定,省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1日。各级各类学校要通知学生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返校,不得提前返校。
16。云南:
云南全省高校、中职学校、中小学和幼儿园开学时间延期至2020年2月底以后,暑假放假时间相应顺延,确保国家规定的春季学期课时总量不减少。
17。吉林:
全省高等学校、中小学(含中职学校)、幼儿园推迟开学,不组织学生提前返校,具体开学时间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疫情防控形势再行确定。各校坚持“一校一策”研究制定推迟开学工作方案,科学合理调整教学计划。
18。四川:
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各高等学校春季学期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此外,推迟四川省内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校考原定于2月份举行的校本部考点考试,以及四川省外高校原定于2月7日至15日在成都市举行的艺术类专业校考考试,具体开考时间另行通知。
19。贵州:
贵州调整全省春季开学时间,原定的全省中小学春季开学时间调整到2月下旬,具体开学时间另行通知;省内高校、职业院校、幼儿园春季开学时间另行通知。
20。陕西:
推迟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含看护点)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趋势另行通知。
21。北京:
北京大中小学幼儿园延迟开学,暂停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所有线下课程和集体活动,恢复时间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22。天津:
全市大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延期开学,开学时间另行通知。同时,暂停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活动。
23。辽宁:
辽宁省高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授课,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4。宁夏:
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将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以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
25。新疆:
推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具体开学日期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26。广西: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开学。普通高等院校的开学时间在通知中没有特别指出,以校方通知为准。
27。湖南:
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开学时间不早于3月2日。具体开学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确定,届时提前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