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14日从省科技厅获悉,我省目前已暂停从疫情重点地区采购实验动物,并于日前下发《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动物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保障科研需求层面加强实验动物管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稳定有序、安全可控。

  《通知》要求对存栏实验动物需做好日常巡视观察,发现患病动物后要及时处置。实验动物出现非正常批量死亡情况,要立刻报告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和省科技厅,并及时查明原因。要强化实验动物相关物品如饲料、垫料、笼器具、运输工具、消杀用品等的管理和控制,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对物品进行消毒和灭菌,切实消除物品成为传播载体的可能性,同时加大对实验动物设施内外进行有效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通知》强调,实验动物使用单位要优先保障疫情防控产品的检验技术服务;实验动物生产单位要优先保障新型冠状病毒科研和检验检疫等工作的实验动物供应,确保相关工作及时开展。

  《通知》明确要组织开展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和管理人员的生物安全防护意识针对性培训,保障防护器具供应,建立监管和检查登记制度,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能力。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硬隔离等防范保护措施,确保相关人员全覆盖、不遗漏,并及时上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