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期间,大家都“宅”在家减少出行

  可是有少部分驾驶人以为公安交警会放松执法

  竟然在饮酒后开车上路

  2月28日,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举查获两起醉酒驾车案件

  2020年2月28日3时许,驾驶人王某恒驾驶车牌号为琼A89J**小轿车到海口市龙华区得胜沙路接其朋友吴某,接着到龙华区新华南路“居仁坊”门口,将车停放在路边后到旁边便利店买了一箱啤酒,俩人在车内喝酒聊天。

  期间,王某恒约喝了五罐啤酒。4时许,喝酒结束后,王某恒驾车载吴某从新华南路“居仁坊”门口离开,将吴某送至得胜沙路后,单独驾车行驶至龙华区龙昆北路与龙华路交叉路口时,因为饮酒后疲劳犯困在驾驶座上睡着了。

  随后被海口公安交警龙华大队巡逻民警查获。巡逻民警发现王某恒满身酒气,于是依法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151mg/100ml。随后,经对王某恒抽血检验,最终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5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0年2月28日18时许,胡某海独自驾驶车牌号为琼AV13**小轿车到龙华区金盘头铺村朋友韩某家吃饭喝酒,期间胡某海喝了一两白酒和一瓶罐裝啤酒。

  22时许,胡某海驾车去苍西村找朋友。当行至苍西村路口时,胡某海与苍西村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工作人员发现其满身酒气于是果断报警。

  随后,赶到现场的执勤交警依法对胡某海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59mg/100ml。经对胡某海抽血检验,最终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19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目前,王某恒、胡某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海口公安交警表示,疫情防控期间,交警部门始终在岗在位,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控,坚决打击涉酒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自觉杜绝酒驾,确保交通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