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省疫情防控工作,着力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工作方案,在全省广泛开展“爱国、爱海南、爱家乡、爱家庭”卫生健康大行动(以下简称卫生健康大行动),着力创建海南健康岛。
卫生健康大行动将分为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从即日起到2020年3月底,围绕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以加强呼吸道传染病防治为重点开展春季爱国卫生运动;第二阶段是从2020年4月到12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重点整治,推动卫生健康大行动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焕然一新;第三阶段是从2021年1月到2023年底,实现“双创”(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取得明显成效,一批市县进入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行列。
根据工作方案,卫生健康大行动实施期间,我省将有针对性地开展精神文明教育,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群众参与疫情防控阻击战,着力选树疫情防控先进典型,同时注重发挥文明实践阵地作用,发动广大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卫生健康大行动。
卫生健康大行动实施期间,我省将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帮助广大群众强化自我防护意识、自我防护能力,并运用技术手段开展防控工作,切实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阻断疫情蔓延和扩散的重要性,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对不服从疫情防控指挥和安排,不接受调查、监测、医学观察、隔离治疗、隐瞒病情等违反疫情防控管理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深入开展环境卫生大整治,也是卫生健康大行动的重要内容。我省将全面整治城乡环境卫生死角,开展市场环境卫生整治,深入推进全域“厕所革命”,全面加强病媒生物防制,降低病媒生物性传染病发生风险。
为了实现卫生健康大行动制度化常态化,我省还将大力倡导践行健康生活方式,通过全面推进健康海南行动,广泛开展健康文明餐桌行动和农村地区医疗卫生全面升级行动等方式,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
根据工作方案,我省还将在卫生健康大行动实施期间持续深入开展“双创”活动,把“双创”作为提高城乡卫生管理水平的有效载体,让文明城市、卫生城市成为天蓝水清地绿的生态之城,成为人民满意的城市。
工作方案要求,各市县各部门要把开展卫生健康大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其中。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督导及明察暗访,及时对各地各部门卫生健康大行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强化整改力度,有力推进卫生健康大行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