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指挥部关于明确我省集中隔离和

  无症状感染者管理政策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为做好我省下一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明确现有管控政策,现将我省有关境外来琼人员和无症状感染者政策要求再次通知如下。

  一、境外来琼人员管控政策

  (一)除特殊情况申请居家隔离观察外,所有直接境外入琼人员均应转送至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入境当天和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予以解除隔离;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

  (二)境外入琼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居家隔离的,市县指挥部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管控措施。对需要居家隔离的入境人员,市县指挥部安排点对点接送,全程封闭管理。采取一人一户的封闭式隔离措施。确需陪护的,允许一名陪护人员照看。在居家隔离人员住所贴上封条标志,安排人员24小时专职值守,确保居家隔离人员不离开住所。居家隔离人员入境当天和第13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予以解除隔离;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

  (三)对于集中隔离点和居家隔离中主动核酸检测阳性的人员,按照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要求立即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并及时向省指挥部报告检测、隔离情况等信息。

  二、无症状感染者管理政策

  对无症状感染者严格按照确诊病例的管控要求执行。一经发现,立即收入定点医院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及服务指导;期满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可离开定点医院,并参照确诊病例康复期管理要求,转至集中隔离点继续观察14天。

  三亚、保亭、陵水、乐东等市县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在三亚中心医院,其他市县和地区无症状感染者集中收治在省人民医院(省传染病医院)。

  三、湖北省返琼人员管控政策

  (一)湖北(除武汉市外)来琼人员,从3月25日起,可凭湖北健康码“绿码”,通过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有序返琼,不用隔离观察。3月25日之前返琼的,继续执行14天自我居家隔离措施。

  (二)武汉市来琼人员,在3月25日-4月8日期间,可凭湖北健康码绿码和核酸检测证明,采用“点对点、一站式”的办法,精准安全有序返琼,并居家隔离观察14天。4月8日后,可凭湖北健康码绿码通过乘坐飞机、火车、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有序返琼,不用隔离观察。

  对于部分特殊人群,有关单位有特殊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四、做好与省外隔离政策衔接工作

  (一)对于有境外旅居史,直接入境地不在海南的入境人员,在省外已隔离观察期满的,必须在当地核酸检测阴性以后才能入琼。对于已经入琼人员,在外省隔离期满后未做核酸检测的,按照我省政策在集中隔离点补做一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予以解除隔离;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规定采取隔离措施。如果在其他省份已隔离期满,并出具了解除隔离证明和核酸检测结果证明的,正常通行。

  (二)对于在其他省份已确诊的无症状感染者,康复后(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如果在其他省份尚未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抵达我省后,按照我省无症状感染者管控政策,在集中隔离点继续观察14天。

  (三)及时通报我省接受隔离的外省人员情况。对于在我省入境、目的地不在我省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各市县指挥部要及时将解除隔离人员信息反馈省指挥部(联系人:贾鹏本,联系电话:65351552),以便省指挥部及时将解除隔离人员信息推送至入境目的地省份,做好与外省隔离政策的衔接。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