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王春棠 通讯员 王敬雄 黄政 摄影报道) 3月27日22时35分许,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到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警情通报:在琼海市塔洋镇七星伴月景区路段发生一起轻型货车与小轿车碰撞的交通事故,要求立即前往处置。大队路管员接到警情后立即赶赴现场,到达后只见路边一辆小轿车因碰撞造成后保险杠脱落,另一肇事车辆和驾驶人不知所踪。大队路管员经过调查视频监控录像锁定嫌疑人为吴某(男,41岁,阳江镇人),嫌疑车辆为悬挂琼C18**29的轻型货车 ,同时充分利用“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琼海视频图像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等系统,对肇事车辆及肇事者进行布控追踪,通过科技侦查手段对该车外形特征进行了技术比对,发现一辆悬挂号牌为琼C1**61的车辆与吴某驾驶的琼C1**29车辆特征相匹配,种种迹象表明吴某存在驾驶套牌车辆的嫌疑。

  5月5日9时15分许,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公安交通管理集成指挥平台预警显示:发现号牌为琼C1**61的套牌嫌疑车辆正由文市往阳江镇墟方向行驶,大队依照“路长制”+“地网”“天网”工程勤务机制,立即向辖区路管员下达拦截查控指令,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也指派阳江派出所配合协查,并在阳江镇解放路成功将该车辆拦截。

  由于吴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后,未立即停车进行处理,也未采取报警等任何措施,无故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其行为属于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5月6日,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后,将吴某传唤至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经查,吴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该车辆系2019年5月经朋友介绍在大路镇花7000元购买的二手车,而车牌号是在淘宝上花150元购买的,由于知道自己无证驾驶、套牌属于违法行为,所以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快速逃离现场,却没想到终究难逃法网,如今后悔不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琼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法对吴某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予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对于吴某涉嫌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做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