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5月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了解,海口市琼山区忠介路金煌商场的符某紫、王某平销售侵犯注册商标“香奈儿”产品分别被罚款。

  2019年11月15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执法人员对符某紫的经营场所海口市琼山区忠介路金煌商场二楼2108号铺面进行检查,发现符某紫未办理营业执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香奈儿”手提包。执法人员扣押符某紫用于销售的“香奈儿”手提包4个。

  同日,执法人员还对王某平的经营场所海口市琼山区忠介路金煌商场102店铺进行检查,发现王某平未办理营业执照销售侵犯注册商标“香奈儿”产品,执法人员对王某平销售的“香奈儿”手提包2个、T恤3件、睡衣1件,进行扣押。

  经鉴定,上述这些产品不是CHANEL生产的、质量底劣、所用的商标是假冒CHANEL注册商标的。在调查过程中,符某紫、王某平均无法提供上述产品的商标注册证及相关授权书,也没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商报记者注意到,鉴于符某紫、王某平能够主动改正违法行为并配合查清其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琼山分局于2月14日责令符某紫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并作出罚款2500元、没收商标侵权产品“香奈儿”手提包4个的行政处罚;3月2日责令王某平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并作出罚款3000元、没收商标侵权产品“香奈儿”手提包2个、T恤3件、睡衣1件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