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日报客户端丨记者罗霞

  海南日报记者5月10日从省药监局获悉,海南一无证经营药品者巫某协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销售药品,近日被省药监局给予57.275万元的行政处罚。

  经查,2019年6月至10月28日期间,巫某协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与健鹏药业达成合作关系,健鹏药业依巫某协需求提供资金购买中药饮片后,由巫某协使用健鹏药业的资质证照和票据,将该中药饮片销售至29家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健鹏药业收到上述中药饮片的销售回款后,获取回款金额的95%,巫某协获取剩余的5%。

  根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近期省药监局给予健鹏药业处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给予巫某协没收被查扣的93个批次中药饮片,处货值金额五倍的罚款,罚款金额为572751.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