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5月26日电 (凌楠)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刘联伟26日介绍:海南省2019年全年通过评审确定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面积超过450万平方米。

  在当日海南省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刘联伟对该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进行解读。

  资料图:海南一装配式建筑正在施工中。王晓斌 摄

  刘联伟介绍,自2017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以来,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实现较快发展。2019年全年通过评审确定采用装配式建造的项目面积超过450万平方米,其中:预制混凝土结构项目约为334万平方米(占比为77%),钢结构项目约为123万平方米(占比为23%),政府投资项目78万平方米(占比为18%),社会投资项目379万平方米(占比82%)。而在2017年这一数据为0,2018年为82万平方米。

  刘联伟坦承,海南省装配式建筑当前的发展现状与《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所设定的任务目标仍有较大差距。主要存在海南建筑业基础薄弱、社会各方对装配式建筑认识有待提升、市县政府对装配式建筑工作不够重视、部品部件生产能力不足、有关职能部门在项目主要环节把关不严等问题。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通知》从政策监管机制、产能布局、科技创新引导、容积率奖励、监督与问责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共涉及政策措施13条。

  《通知》明确到2022年底,海南各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项目中,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应不低于80%。经申请并由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核确定达到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项目,可适当增加该项目年度商品住宅计划指标。

  《通知》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土地出让、规划报建和建设监管各主要环节中的主要职责和工作任务。把项目是否适用于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审核关口前移,并贯穿到项目实施过程中各主要阶段,把现有的装配式建筑基本建设程序各环节闭合的监管机制发挥出来,利用好。

  《通知》提出,各市县政府不得以会议纪要、指示、批示等形式决定项目的建造方式。对因技术原因拟不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应报海南省装配式建筑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

  《通知》要求,海南各市县政府要限期出台落实装配式建筑的容积率奖励实施办法。对符合容积率奖励政策的在建或已建项目,由企业申请,可在项目所在地的该企业其它项目中兑现容积率奖励指标。

  《通知》还要求,对各市县政府在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各环节中不执行有关规定的,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约谈,情节严重的,将停止新增年度商品住宅计划指标。对没有认真履责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机构、图审机构、施工总承包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等,将纳入不良诚信记录并予以公开。

  此外,刘联伟介绍,海南明确统筹装配式建筑产能布局,除在该省的澄迈、定安、万宁现有的和三亚拟建的装配式建筑产业化基地外,还将在临高金牌港开发区布局装配式建筑产业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