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通告,《海南省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下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正在编制,覆盖海南省行政区域内的19个市县和洋浦经济开发区,现征求公众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据了解,《规划》期限为2020-2030年,其中近期为2020-2023年,远期为2024-2030年。规划基准年为2018年。

  规划主要内容为海南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粪便、园林垃圾、大件垃圾及其他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规划。还包括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利用体系规划等。

  生活垃圾处理,《规划》提出将完善城乡一体化生活垃圾处理体系,重点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按照全省统筹、区域共享的原则,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优化生活垃圾处理结构,建立完善配套处理设施;完善生活垃圾临时应急处理体系;规范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

  生活垃圾转运,《规划》提出将建成科学合理的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合理布局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立合理、有序、经济、环保的生活垃圾转运系统,提高生活垃圾转运水平,进一步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实现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全面提升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水平。

  存量垃圾场治理,《规划》提出将尽量减少渗滤液的产生量;促进地表排水并使径流最大化;控制填埋气体的迁移;为垃圾与人群、植物、动物的隔离提供一个物理屏障。最终目的是使日后的维护工作降至最低,并有效地保护周围环境和公众的健康与安全。

  厨余垃圾处理,《规划》提出结合“海口市、三亚市”厨余垃圾处理模式,逐步在全省范围内建立和完善厨余垃圾处理体系,采用科学、合理的工艺技术推进厨余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确保厨余垃圾规范收集、运输和处理常态化。

  建筑垃圾处理,《规划》提出结合“海口市、三亚市”建筑垃圾处理模式,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体系,形成建筑垃圾的减量减排、循环利用良好格局。提倡就地分类资源化利用,加强工地扬尘控制,减少源头垃圾量;促进工程渣土在城市生态修复中的回填使用,拓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产品的出路,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粪便处理,《规划》提出将开展粪便单独收运处置工作,健全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居民粪便无害化处理。

  医疗垃圾处理,《规划》提出进一步完善医疗垃圾集中处置的收集运输体系,统筹规划医疗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提升医疗垃圾收集处置水平,逐步实现海南省医疗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全覆盖。

  危险废物处理,《规划》提出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全面提升全省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能力和水平,基本形成功能合理、系统完善的危险废物处置格局。

  园林垃圾利用,《规划》提出将构建园林垃圾收运体系,建立园林垃圾的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化政府引导、市场主体负责、社会参与的园林垃圾处理格局,实现园林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大件垃圾处理,《规划》提出构建大件垃圾收运体系,依托循环产业园区的建设,建立健全大件垃圾处理体系,逐步实现大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