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在饮酒后易犯困、疲劳,且注意力不集中,判断能力降低,驾驶过程中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有效震慑交通违法行为,海口交警加大力度查处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并根据相关法规,对酒驾人员进行曝光。据了解,此次曝光的人员共计10名,均系醉酒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海口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是在以身犯险,触碰法律底线,这既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也是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不负责任。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安全文明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