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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徐明锋 通讯员 刘为明 摄影报道)6月11日14时许,海口铁路公安处万宁车站派出所在万宁动车站出站口擒获因涉嫌诈骗案被网上通缉的苏某。

  民警告诉记者,网逃男子苏某今年32岁,海南澄迈人,被抓当天是来万宁动车站接朋友。今年3月中旬,因疫情影响,苏某待业在家整天无所事事,有一天其与远在上海的朋友蔡某(已落网)聊天时,得知蔡某急需个人身份证办理手机号来注册闲鱼、支付宝等账号来实施诈骗行为。

  因蔡某允诺如若苏某提供其个人身份证办理手机号交付蔡某使用,蔡某将每月支付张某260元当做“好处费”,苏某想都没想便答应了。当天就在家里手持身份证件拍照通过微信发给了蔡某,蔡某便将260元的“好处费”转给了苏某。后蔡某利用苏某提供的身份证件办理一张电话卡,并利用该电话注册了账号实施诈骗行为,共骗取被害人王某人民币5070元。5月,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依法将苏某上网追逃。

  据介绍,按照公安部“全警实战大练兵”整体部署要求,今年以来万宁车站派出所“以练促训”严格开展查缉战术练兵活动,对进出万宁动车站的可疑人员进行严密盘查。6月11日当天,民警抓获苏某带回派出所途中时,苏某竟提出了赔偿被害人的损失金额放他回家的荒唐请求。

  6月12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苏某已被移交给立案单位做进一步处置。

  警方提示,公民本人不仅要保护好个人隐私和信息,更不能将身份证件借给他人使用,出借身份证件及使用他人身份证件均为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