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李兴民)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6月19日从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获悉,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计逾期、罚息,以及拓宽贷款申请、租房提取连续缴存认定条件的阶段性支持政策将于2020年6月30日结束。

  为了不影响个人信用,以及方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职工有到期未按时偿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尽快偿还所欠本息,以免记录逾期、产生罚息,影响个人信用。

  据介绍,超过6月30日未按时足额还款的贷款的职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将正常计收罚息,记录个人逾期信息。如已办理住房公积金对冲还款业务,需关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是否足够还款。如单位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可能会导致对冲的住房公积金资金不足,职工需在银行还款账户中补足还款资金,以备扣划。

  同时,自2020年7月1日起,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租房提取时需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方可连续计算缴存时间。如单位在疫情期间已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要关注单位是否已补缴入账,根据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合理安排贷款及租房提取申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