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南自由贸易港微信公众号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在对等基础上,推动在双边航空运输协定中实现对双方承运人开放往返海南的第三、第四航权,并根据我国整体航空运输政策,扩大包括第五航权在内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所必需的航权安排。支持在海南试点开放第七航权。

  名词解释

  第五航权,又叫经停第三国境内某点上下旅客或货物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在其登记国或地区以外载运客货,但其航班起点必须为其登记国或地区。

  第七航权,又叫完全第三国运输权。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航空公司完全在其本国或地区以外经营独立的航线,在境外两国或地区间载运客货。

  △ 扩大第五航权的开放安排,意味着国际航班可经停海南并在海南上下客货。

  △ 试点开放第七航权,意味着国际航空公司可以开设由海南到境外其他地区的航线。

  实施方案

  6月3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开放第七航权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

  ☆ 明确鼓励、支持外航在现有航权安排外,在海南经营客、货运第七航权,其中每条航线客运总班次每周最高为7班,每条航线货运总班次每周最高为7班,海南省已开放的第三、四、五航权航班无班次限制。

  ☆ 指定外国空运企业经营第三、第四、第五航权航班时,可根据双边航权安排规定的航线表及运力额度,在海南与中国境内除北京、上海、广州以外的具有国际航空运输口岸的地点之间行使客运中途分程权,每条航线班次最高每周为7班。

  方案亮点:

  ◇ 海南自贸港的航权开放,是世界范围内航权开放的最高水平。

  ◇ 客运货运全面开放,有别于新加坡、迪拜等地区仅开放货运第七航权。

  ◇ 单向自主开放,不以其他国家向我对等开放第七航权为前提。

  政策效应

  航司竞争效应

  促进海南航空市场国际化,吸引一批外航增开新航线,甚至在海南建立运营基地或航空货运转运中心,带来更低的票价和更好的服务。

  航线网络效应

  有利于航空公司拓展和构筑航线网络,加强海南与其他航空枢纽之间的空中联系,促进海南航空枢纽建设,助力海南打造我国重要对外开放门户。

  要素聚集效应

  为海南提供极为便利而直达的货物、旅客运输方式,加速物流、客流的动量,释放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