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 (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王辉) 8月18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获悉,为了建设白驹学校椰海分校项目规划路,琼山区政府将对范围内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征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决定对白驹学校椰海分校项目规划路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地上附属物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项目名称:白驹学校椰海分校项目规划路。

  二、征收范围:白驹学校椰海分校项目规划路拟用地位于琼山区凤翔街道办事处境内,涉及红星村委会。该项目用地面积56.97亩,东至海南现代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南至红星村委会集体土地,西至海口东亚艺品贸易有限公司,北至椰海大道(具体范围以项目规划红线为准)。

  三、征收部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地址:海口市琼山区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898-65889398。

  四、征收实施单位: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事处,联系电话:0898-65816981。

  五、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本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按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的《白驹学校椰海分校项目规划路土地和房屋及附属物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六、签约期限:本决定发布后,被征收人应于8月13日至9月12日期间,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在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搬迁完毕。

  七、征收范围内,违反规定新建、扩建的不予补偿;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的按原房屋性质、面积进行补偿。

  八、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九、被征收人对本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海口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