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卡……

  这些信息岛民们都保护好了吗??

  不少人知道贩卖他人信息

  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殊不知自己为贪一时小利

  主动“售卖”、好心“借”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等个人信息

  也是违法犯罪行为

  (一)提供收款二维码给好友

  海口一男子明知好友从事非法活动,

  还将自己的微信和支付宝收款二维码给好友使用,

  并按收款总款收取10%好处费。

  近日,

  男子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帮助他人骗取被害人款项共计人民币7286元,

  数额较大,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被法院判刑六个月。

  (二)出售个人手机卡沦为电信诈骗帮凶

  据了解,

  2019年9月份开始,

  一个外号叫“不三”的朋友找到苻某杨,

  让苻某杨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通讯营业厅开办手机卡后销卖给他。

  苻某杨在明知“不三”购买手机卡是用于电信诈骗的情况下,

  为从中获利,

  于2019年9月至10月份期间,

  陆续使用其本人身份证到儋州市多家营业厅开办八张手机卡。

  而后以每张手机卡100元的价格销卖给“不三”,

  其中一张电信手机卡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诈骗,

  骗取被害人郑某文人民币3000元。

  苻某杨因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

  为了蝇头小利给不法分子提供帮助,

  被检察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卖手机卡轻松赚钱?

  不存在的!

  据了解,

  蒙某接到久不联系的朋友小李电话,

  声称要给他介绍快速赚钱的生意,

  注册手机卡并以一张卡100元的价格卖给小李,

  轻轻松松把钱赚。

  蒙某随后到各运营商个人实名注册办卡,

  每个运营商办5张,

  办出卡后就卖给了小李。

  在小李的授意下,

  蒙某过一段时间就去营业厅挂失补办卡片,

  补办后再卖给小李,累计卖卡24张。

  警方调查发现,

  蒙某卖出的一张尾号为6648的手机卡被诈骗分子利用实施诈骗4起,

  诈骗总金额达27万余元。

  近日,

  男子蒙某贩卖自己实名注册的手机卡被海口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三)出售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帮助骗子扮演“男朋友”

  今年5月18日,

  江苏女子廖某通过抖音认识一名网友,

  对方自称是马某,

  其通过微信添加廖某,

  两人聊天后确定恋爱关系。

  “男朋友”告诉廖某,

  自己可以调整某博彩APP的后台操作,

  诱导廖某参与博彩以获得盈利。

  廖某通过“男朋友”提供的二维码,

  下载了该博彩APP,

  按照“男朋友”的指示,

  廖某通过网银分五次转账到对方账户,累计148万元。

  之后“男朋友”要求廖某继续往账户充值,

  廖某发现被骗,于是报警。

  经徐州市公安局黄山派出所调查,

  发现此诈骗案疑为团伙作案。

  马某和其他几个人员均有重大作案嫌疑,

  于是将马某和同伙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马某被查获后交代,

  他就是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和银行卡号,

  然后从中获取一点利益。

  (四)借银行卡给朋友不料“惹祸”了

  2019年11月26日16时许,

  警方在高铁站候车室将正在等候乘车的张某(男,儋州市人)抓获,

  张某因涉嫌诈骗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张某被抓时一脸懵逼,

  不知为何自己又被抓了?

  张某立即拿出释放证,

  说自己已经刑满释放了,

  警方是不是弄错了?

  经查,

  张某是把自己的银行卡借给朋友用了,

  不料银行卡被朋友用来诈骗。

  他明白前因后果之后很后悔,

  称不该轻易把银行卡借给他人。

  警方提醒:

  要保护好个人信息,

  不要将电话卡以及银行卡出售给其他人使用,

  一时贪念从中赚取了几百元小利,

  但被犯罪分子利用后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将给事主造成数万甚至数百万损失,

  自己也终将会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甚至涉嫌诈骗共同犯罪,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和“两高”《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的,涉嫌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对于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提供手机卡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电信网络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以诈骗共同犯罪处理。

  出租出售银行卡危害极大后果很严重

  大家一定要仔细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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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牢记:

  不以身试法

  不做犯罪团伙的帮凶!

  (国际旅游岛商报/椰网/海拔资讯APP记者 关业慧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