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吴平 通讯员 陈萌)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及时消除重点车辆交通安全隐患,9月3日上午,东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开封市交警大队提供的预警信息车辆行车轨迹,成功查获一辆报废车。

  一辆号牌为豫BLV××8重型半挂牵引车已达到注销报废状态,仍在上路行驶并未按规定进行注销报废处理。9月3日10时许,东方交警通过缉查布控、轨迹查询等技术手段,5分钟内成功查获该辆报废车,车主未在现场,后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查询联系到车主,车主符某到达现场后,起初拒不配合,态度恶劣,经民警耐心讲解法律后,符某了解法规以及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危害,随后上交该车所有手续。

  目前,该车辆现场已拆解报废,驾驶人等待进一步处理。

  东方交警提醒: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由于车辆不能达到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安全标准,上路行驶后极易造成对自己、对他人的损害,并面对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